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簡稱 EP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 ,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簡而言之,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提高能源使用率、降低能源消耗總量、優化能源消耗結構為手段,以降低能源費用為目的的商業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EPC手段:提高能效。主要包括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總量、優化能耗結構三種方式。但在實際實施能源管理項目時,需要使用其中的一種或多種,三者之間相互關聯卻又不盡相同。
2.EPC目的:降低費用。合同能源管理(EPC)的核心目的是降低能源費用,從而為客戶帶來經濟效益,降低企業運營成本。能源費用的降低是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具有經濟可行性的核心要素。節能效益的核算,須綜合各項關聯因素,真實或大致反應節能改造服務實現的經濟效益。
如心日源對昆山某家大型電子企業提供EPC節能服務,用3臺磁懸浮變頻離心冷水機組代替原來的螺桿機,雙方約定節能率達到 50% 才算成功,在改造完成后,年用電費用下降60%,每年節省電費300
萬,不僅獲得了中國節能協會節能產業委員會頒發的“ 2017 年度合同能源管理優秀項目”,也獲得蘇州市財政B類節能扶持專項資金,為用戶帶來極大的節能效益。
3.EPC模式:商業服務。EPC是一種由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以盈利為目的、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服務。但由于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需要承擔的風險差異很大,技術含量、盈利預期存在差異,采用的合作商務模式也不同。
心日源是一家集合世界先進節能技術及資金的高新技術節能服務公司,采用磁懸浮技術對昆山一家大型電子企業的中央空調系統進行EPC節能服務,改造完成后,節能率提高了60%
。由于磁懸浮中央空調類項目初期投資較大,給業主造成不小的壓力,經雙方的協商后,初期投資由心日源獨自承擔,在約定的合同期間,用戶只需從節能改造后產生的節能效益里支付心日源相應的項目投資費用,且可在合同期限內參與效益分紅,合同到期后,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用戶,產生的后期效益也全歸用戶所有。
這是EPC中最受推崇的商務模式—節能效益分享型,用戶可在零投資下完成節能改造,降低用戶投資壓力和風險,保障項目節能率的節能改造模式。
除節能效益分享型外還有能源托管型、節能量保障型、融資租賃型和綜合型,采用何種合同能源管理去實施一個項目,取決于項目的具體情況及合作雙方的溝通協商。
節能服務產業作為我國戰略新興產業的組成部分,將持續為我國節能減排事業作出應有的貢獻。“十三五”期間,在國家財政獎勵、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下,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服務產業也將迎來新的歷史發展期,
咨詢熱線
400-8866-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