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節能改造中較為常用的商務合作模式,客戶在零投資的情況下便可實現節能改造及設備升級,收到了越來越多業主的青睞,合同能源管理有哪些商務模式,最常用的又是哪一種?
合同能源管理根據客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客戶想節能服務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將合同能源管理分為三種類型,即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率保障型、能源費用托管型三種,由于節能效益分享型無需業主投資便可實現節能效益分紅等優點成為合同能源改造最為常用的合作模式。
節能效益分享型特點:
1. 節能項目的全部或大部分資金由節能服務公司提供;
2. 合同期內,雙方按出資比列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分紅;
3.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的全過程服務;
4. 合同規定節能指標及檢測和確認節能量的方法;
5. 合同期內雙方按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效益,結束后設備及節能效益歸歸客戶所有。
江蘇心日源建對昆山某大型電子企業的中央空調節能改造便是利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節能效益分享型進行合作的,前期資金及設備、維護都由我公司一手進行,后期業主也可參與節能效益分紅,極大的減輕了業主的資金壓力,也可參與效益分紅,是一項雙贏的舉措。
其中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是節能效益的確認,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執行,節能效益的計算最好能夠在節能服務合同中以公式的形式明確呈現,而且節能效益計算的每一個參數,都有明確的出處。
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項目融資,多數情況下這項工作需要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服務合同中,有關節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風險控制細則,對于融資的成功有著重大影響,所以需要做融資的項目,需各方務實設計有關條款,共同創造條件取得融資成功。
對于節能效益的分享,可以有不同的形式,這完全取決于合作各方的約定,例如,在5年的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分別分享效益的80%和20%,節能服務公司必須清楚,自己確保在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及利潤,此外,分享比列也可隨時間而變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前兩年,節能服務公司分享90%,后三年,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各分享60%和40%。
節能效益分享型作為合同能源在節能改造中對業主更有利的合作模式,受到越來越多業主的青睞,也是當下及未來合同能源改造模式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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